News Center
電池,在某種程度上來講屬于危險品,因此與普通貨物不同,在出口認證、運輸和包裝上,電池類產品有自己的特殊要求。還有一些產品,特別是各種移動設備如藍牙音箱、藍牙耳機、移動電源等,幾乎都會有電池的存在。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于鋰電池UN38.3認證中的運輸三寶的內容,歡迎閱讀!
鋰電池UN38.3認證。
UN38.3適用范圍幾乎是全球性的,屬于安全和性能測試,聯(lián)合國專門針對危險貨物運輸而制訂的《聯(lián)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第3部分38.3款,即,要求在運輸鋰電池之前,必須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huán)、振動試驗、沖擊試驗、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強制放電試驗等,以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若鋰電池與設備并未一起安裝,且每包內裝有超過24芯或12節(jié)電池,則需進行1.2米的自由跌落試驗。
運輸三寶
1.關于鋰電池的報告
MSDS(MaterialSafetyDataSheet,材料安全數(shù)據表)是危險化學品生產或銷售企業(yè)按法規(guī)要求向客戶提供的一份關于化學品組分、理化參數(shù)、燃爆性能、毒性、環(huán)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方式、存儲條件、泄漏應急處理、運輸法規(guī)要求等16項內容信息的綜合說明文件。需要在空運化學品時提供航空運輸條件鑒別報告書,但是由于海運中沒有類似的鑒定,因此需要MSDS來確定產品是否適合海運,以確保運輸安全。

2.航空鑒定書
自中國(香港地區(qū)除外)起運的有關電池產品,然后空運鑒別報告須經中國民航總局直接授權認可的危險貨物鑒定機構審核。其主要內容包括:貨物名稱和企業(yè)標識、主要理化性質、被運送物的危險性特征、鑒定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應急處理方法等。旨在向運輸單位提供直接關系到運輸安全的信息。
3.海運鑒證
航運鑒定書是為了保障船舶及船舶生命財產安全的要求,根據《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第2018年第11號)的規(guī)定,載運危險性質不明的貨物,應當提交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危險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材料。
以上就是今天的關于鋰電池UN38.3認證中的運輸三寶的內容,感謝您的耐心閱讀!